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和銷售M和N產品。2019年8月份:發(fā)生有關經濟業(yè)務如下:(1)本月完工入庫M產品一批。為推銷該產品共發(fā)生支出568000元,其中電視廣告費500000元、參加推介會的展覽費60000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薪酬8000元。全部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33600元。#(2)本月發(fā)出M產品委托乙公司進一步加工為N產品,發(fā)出M產品實際成本為400000元,支付加工費50000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65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110000元。收回加工完成的N產品直接對外銷售3相關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3)銷售M產品一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500000元、增值稅稅額65000元,收到客戶出具一張面值為565000元、期限3個月的商業(yè)承兌匯票結算全部款項;該批產品生產成本為360000元?!?4)月末,經計算本期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1743元、教育費附加747元。



您好
請問是需要寫會計分錄嗎
2022 11/29 1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