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被審計單位的授權包括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這兩種授權形式分別有哪些內容



1、定義不同。特別授權,是指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權代理的訴訟權利外,還可行代為行使“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等實體權利;一般授權,是指代理人有權代表委托人起訴、應訴、提出證據(jù)、詢問證人、進行辯論、申請回避、進行財產保全等訴訟行為,即程序性訴訟行為,而無權處分委托人的實體權利。
2、代理內容不同。特別授權代理內容包括代為承認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代為放棄、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代為和解,代為反訴,代為提出或申請撤回上訴;一般授權代理內容包括代為起訴、應訴,代理申請訴訟保全或證據(jù)保全、申請回避,向法庭提供證據(jù),鑒定人和勘驗人,要求重新鑒定調查或勘驗請求調解,發(fā)表代理意見、申請執(zhí)行、雙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項。
2022 12/15 1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