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與我公司共同出資建造三個光伏發(fā)電項目。甲公司占51%,支付了51%的建造款:715407.67給我們公司,我們公司49%、建造的所有成本已經由我們公司支付。之前會計把715407.67計入“預收賬款”,現在項目結束咯,我該如何處理這筆款



在項目結束時,根據現實情況,首先應當計算733407.67美元(甲公司擬支付715407.67元),以及我公司支付建設成本,然后根據甲公司占51%、我公司占49%的股權比例,結合實際建設支出,計算出甲公司實際應支付給我公司的款項,也就是最終回收的款項。最后,將最終的收入按照會計原則記入“預收款項”,并離賬歸還給甲公司。同時,我們還需要驗證甲公司支付的錢是否和預先確定的投資比例一致,否則需要進行調整,以確保正確的記錄和擴展。拓展知識:企業(yè)在合作建設建筑物時,應當充分考慮投資比例及其相應合同細則,以確保財務準確性和權責一致性。
2023 01/10 1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