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8月計提工資,要在9月實際發(fā)放。那么就10月申報個稅。采集我哪一個月采集?這個月就采集上去0申報還是10月再采集好了?



由于計提8月,實際發(fā)放9月,那么按照中央統(tǒng)一制定的規(guī)定,納稅人應該在10月對8月工資進行個稅申報計算。因此,10月需要采集8月的工資信息,并完成10月份的申報工作。
同時,可以提醒納稅人的是,如果8月的工資在9月發(fā)放,則納稅人可以適當“地推遲”或“提前”8月的計稅月份,調(diào)整到9月或10月,以更加合理的稅收手段來規(guī)避稅務陷阱。
至于個稅申報,提醒納稅人一定要仔細核對工資信息和扣除項,確認每一項金額準確無誤,以免影響個稅的準確算出。此外,有一定人員的納稅人可以申請個稅減稅,這樣可以降低個稅稅率,減少個稅負擔,節(jié)省不少財務開支。
總結而言,納稅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仔細核對個稅采集信息,按時完成個稅申報;另外,也可以增加個稅減免,合理規(guī)避稅務風險,減少個稅負擔。一個合理的個稅計稅月份、一份準確的個稅采集信息,認真核對個稅申報,都能夠帶來給個稅者無限的益處。
拓展知識:個人所得稅改革自2018年1月1日起,稅收居民只需要計算一次累計應納稅額,避免了多次累計來計算。比如個人在2月實際發(fā)放工資,但是2月此時只需要按照1月應納稅額進行報稅;2月實際發(fā)放的工資,等到3月份進行報稅時,只需要再增加2月應納稅額即可。這樣可以使個人事后綜合計算更加省力,更具表現(xiàn)力。
2023 01/11 1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