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王某是我國公民,獨生子,單身,在甲公司工作。2021年取得工資收入80000元,在某大學授課取得收入40000元,出版著作一部,取得稿酬60000元,轉讓商標使用權,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20000元。已知:王某個人繳納“三險一金”20000元,贍養(yǎng)老人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為24000元,假設無其他扣除項目,已知全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適用的預扣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為2520,王某全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5216元,計算王某2021年匯算清繳應補或應退個人所得稅



王某2021年匯算清繳的個人所得稅,根據(jù)已知的情況計算:
王某的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0+40000+60000+20000-20000-24000=94000元,根據(jù)適用的預扣率及速算扣除數(shù),王某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94000×10%-2520=8607元。
由此可得,王某2021年匯算清繳應補繳個人所得稅為:8607-5216=3391元,即王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391元。
拓展知識:預扣率是指對應納稅所得額,納稅人可以根據(jù)相關稅率表,按月預先扣繳個人所得稅,即便不滿足實際繳納標準,也不再予補繳的預扣率,這個預扣率往往比實際繳納標準高。
2023 01/15 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