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5年3月1日,甲公司外購一棟寫字樓直接租賃給乙公司使用,租賃期為6年,每年租金180萬元。甲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該寫字樓的買價為3000萬元;2015年12月31日,該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3200萬元。不考慮相關(guān)稅費,上述業(yè)務對甲公司2015年度利潤總額的影響為什么2015年的攤銷按十個月算



2015年度利潤總額受到投資性房地產(chǎn)這一業(yè)務的影響則取決于該寫字樓的買價和公允價值變化情況。由于買價為3000萬元,而2015年12月31日其公允價值為3200萬元,因此甲公司2015年度利潤總額受此影響應增加100萬元。但甲公司將此投資性房地產(chǎn)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因此該100萬元的影響只能在2015年度攤銷完成,2015年度攤銷應按十個月算,即每月攤銷10萬元。
拓展:公允價值法是根據(jù)市場價格,利用客觀方法在使用期限內(nèi)估計物價變化的一種計量法。它能及時反映市場價格變動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影響的真實程度,避免計量過程中的歧義和差異,確保利潤總額的準確性。
2023 01/16 1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