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抵扣購入稅控設備分錄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這個需要注明三級科目“減免稅款”,可我不明白,在我們確認收入時,貸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是(銷項稅)?而不是“減免稅款”那這樣的話,明細賬是不平的吧?
掃一掃,下載APP
趕快點擊登錄獲取專屬推薦內(nèi)容
拍照一鍵搜題更便捷老師回復第一時間通知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