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出的審計報告,甲公司江南分公司簽定審計合同,甲公司江南分公司開的發(fā)票,現甲公司出具委托書要求把審計費付到甲公司,可以嗎?



可以的,首先,可以根據公司審計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審計費用的結算是由合同雙方約定決定的;其次,如果乙公司(甲公司江南分公司)出具的發(fā)票是由甲公司發(fā)票,乙公司(甲公司江南分公司)可以在發(fā)票上寫出甲公司的詳細付款賬戶,并有乙公司(甲公司江南分公司)簽字;最后,如果甲公司出具委托書,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甲公司江南分公司)轉帳到甲公司的具體賬戶上,這也是合法的。所以,總而言之,甲公司出具委托書要求把審計費付到甲公司,是可以的,只要簽定好審計合同、準備相關發(fā)票、甲公司出具委托書,一切都可以順利開展。
拓展知識:審計費用是審計服務的報酬,是審計人員為企業(yè)提供審計服務而應得的報酬,而審計服務的報酬不僅僅指金錢,還可以是物質以及其他形式的報酬。審計服務的報酬一般需要根據審計人員提供服務的質量、時間、程度、規(guī)模等來定價,這也是審計師確定審計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2023 01/21 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