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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12月對部分資產(chǎn)進行處理:(1)銷售使用了12年的生產(chǎn)設備,取得含稅收入33900元,并取得專票:(2)銷售給小規(guī)模納稅人庫存積壓貨物,取得含稅收入10735元;李景梅(3)將報廢的包裝物銷售給廢品公司,共取得565元的現(xiàn)金;(4)將2010年購入的用于食堂買菜和車間運貨的汽車銷售出去,共收到銀行存款51,500元,計算上述資產(chǎn)處理應確認的銷項稅額及應繳納的增值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上述資產(chǎn)處理應確認的銷項稅額及應繳納的增值稅如下:
(1)銷售使用了12年的生產(chǎn)設備,取得含稅收入33900元,并取得專票,對應的應確認的銷項稅額為5621.6元,即16%的進項稅,應繳納的增值稅為562.16元,即16%的進項稅。
(2)銷售給小規(guī)模納稅人庫存積壓貨物,取得含稅收入10735元,根據(jù)“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按0.03%征收增值稅”的規(guī)定,不征收增值稅,因此不需要確認銷項稅額及繳納增值稅。
(3)將報廢的包裝物銷售給廢品公司,共取得565元的現(xiàn)金, 由于不屬于免稅項目,因此需要確認銷項稅額為92.4元,即16%的進項稅,繳納的增值稅也是92.4元,即16%的進項稅。
(4)將2010年購入的用于食堂買菜和車間運貨的汽車銷售出去,共收到銀行存款51,500元,應確認的銷項稅額為8240元,即16%的進項稅,應繳納的增值稅為824元,即16%的進項稅。
總結,上述資產(chǎn)處理應確認的銷項稅額及應繳納的增值稅為7317.6元。
拓展知識: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在經(jīng)營過程中,給客戶銷售收取的稅款,而繳納的增值稅指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繳納的以增值稅稅率計算出的稅款。
2023 01/21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