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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行政機關的人員因公出差產生的住宿費以個人名義開具可以報銷嗎?



不能以個人名義開具可以報銷的住宿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解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扣除地稅的通知》的規(guī)定,基層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出差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根據實際開支額度由本單位出具統(tǒng)一的收據開具,以行政單位的名義申報扣除,而不能以個人名義開具可以報銷的住宿費。
這里另外拓展一點:出差住宿費的專項扣除,每月合計不得超過本單位每月薪酬總額的50%,具體的額度可以以當月的實際發(fā)生額為基礎進行計算,不得超過本月的出差住宿費總額。本月的出差住宿費總額按照本月出差地的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額進行計算,不計入下月的總額中。
2023 01/27 1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