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公司是軟件嵌入硬件中一并銷售產(chǎn)品的,請問申請即征即退的進項中,可以把房租費水電費的進項都歸入到一般計稅項目中嗎?我們都是把所有的進項一并計入,然后再按照軟硬件分攤進行抵扣的,一般計稅項目都值的是那些呢?



同學您好!問題正在回復中,請稍等!
2023 03/07 11:19

平 老師 

2023 03/07 11:42
同學您好!可以呢。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chǎn)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chǎn)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于軟件產(chǎn)品開發(fā)生產(chǎn)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納稅人應將選定的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
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就是針對的是一般納稅人計算增值稅的方法,通常情況下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84785002 

2023 03/07 12:59
老師,請問在算當期軟件產(chǎn)品銷項稅額時,是當期軟件產(chǎn)品銷售額*17%,現(xiàn)在還是用17%的稅率嗎?這個地方有點搞不懂

84785002 

2023 03/07 14:07
我們按照比例計算時是按照13%來算的啊

平 老師 

2023 03/07 14:27
同學您好!我沒讀懂您這一問題,是不是在問發(fā)票稅額是按17算的,現(xiàn)在分攤哪百分之多少算?開具17%這項業(yè)務是什么時候的事兒了

84785002 

2023 03/07 14:54
就是這里為什么軟件要×17%?

平 老師 

2023 03/07 15:17
同學您好!您看下您這個文件是什么時候編寫的,在2018年5月1日前銷售軟件確實是17%的稅率,但是能經(jīng)過財稅〔2018〕32號文件調整17%的稅率調整至16%,后又經(jīng)過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調整至13%,現(xiàn)在應該是13%。

84785002 

2023 03/07 16:08
謝謝老師,已經(jīng)明白了

平 老師 

2023 03/07 16:13
同學您好,不客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