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現(xiàn)在另注冊了一個外資企業(yè),是新加坡注冊的公司控股國內的這個外資企業(yè)(只有這一個新加坡公司作為國內公司的股東),但是新加坡公司還沒有注入資金到國內公司,國內公司籌建期間發(fā)生的費用是我公司員工付的款,這些費用是必須等股東注資么?或者能否國內公司的法人付錢給公司賬戶,先做公司的備用金,但是法人不是股東,不知道這樣可以么?



您好!公司員工和國內公司法人付的款只能算是墊錢,可以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待新加坡公司注入資金了需歸還,從低其他應付款科目。
2017 12/22 1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