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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艷老師:請問我那個已經(jīng)記到在建工程的那些安裝費,我要怎么樣子才能調到長期待攤那里呢?可以按三年來分攤嗎?



您好
借:在建工程 借方紅字
借:長期待攤費用 借方藍字
這樣就把在建工程調整到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了
可以按照三年攤銷
2023 07/01 21:05

84784966 

2023 07/01 22:14
像建廠房用的材料質量檢測費,五金件材料類的費用都可以計到長攤嗎?還是可以直接計做成本費用

bamboo老師 

2023 07/01 22:15
材料質量檢測費 計入材料入賬成本

84784966 

2023 07/01 22:18
建廠房用的材料的材料檢測費,不用生產(chǎn)產(chǎn)品用的,當時也記到在建工程了,可以調整 為長攤或是管理費用之類的

bamboo老師 

2023 07/01 22:19
建廠房用的材料的材料檢測費,不用生產(chǎn)產(chǎn)品用的, 也是計入材料成本的然后計入在建工程 對的

84784966 

2023 07/01 22:24
建廠房的水電安裝,消防安裝,門窗安裝,還有領用的這些材料用于相對應的工程安裝,這些可發(fā)記到長期待攤費用?

bamboo老師 

2023 07/01 22:28
安裝類的 不可以歸屬與某項固定資產(chǎn) 可以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

84784966 

2023 07/01 22:30
但是是建廠房發(fā)生的哦,能記長期待攤費用嗎

bamboo老師 

2023 07/01 22:36
您能歸屬于某類固定資產(chǎn)嗎?

84784966 

2023 07/01 22:49
不是說屬于廠房的配套設施不能分割的部份要記入廠房的資產(chǎn)嗎

84784966 

2023 07/01 22:51
這一項算不算,所以不是很理解

bamboo老師 

2023 07/01 22:51
如果您計入的話 要轉固定資產(chǎn) 房產(chǎn)稅要多交的

84784966 

2023 07/01 22:56
那么把關于水電安裝和消防安裝、門窗安裝、瓷磚裝修這一些都是可以記到長期待難是嗎?不違反準則與稅法

84784966 

2023 07/01 22:57
及相關安裝的材料費也計入到長期待攤費用,按三年來攤?

bamboo老師 

2023 07/01 22:57
當然是違反的了? 但是一般稅務不上門翻憑證的話 不會被發(fā)現(xiàn)的
現(xiàn)在沒有異常 稅務也基本不會上門的

84784966 

2023 07/01 23:01
工程項目大,長期待攤的金額也不少呢?會不會有什么風險。期實都是公司的真實費用,只是提前享受了

84784966 

2023 07/01 23:04
建廠房購入的電梯呢,能在稅前一次性扣除嗎?

84784966 

2023 07/01 23:07
政策上的這么項目,但不知是否符合

bamboo老師 

2023 07/02 05:43
電梯不能單獨使用 計入房產(chǎn)原值 不能稅前一次性扣除
上面說的會計上計入長期待攤費用違背會計準則 稅法上會影響房產(chǎn)稅 所以有風險

84784966 

2023 07/02 09:04
但是電梯是自行采購,不在總包款計算的,能夠單獨計算。

bamboo老師 

2023 07/02 09:05
價格能單獨計量 但是不能單獨使用 要依附于房產(chǎn)才可以 所以要計入原產(chǎn)原值

84784966 

2023 07/02 09:06
其它水電安裝和消防,門窗類的也是另外找其化供應商做的,不在總工程總包款,能單獨計算。

bamboo老師 

2023 07/02 09:06
能單獨計算 要看是否能單獨使用?

84784966 

2023 07/02 09:10
這些資產(chǎn)并入房產(chǎn)做為房產(chǎn)稅的計稅基數(shù)

84784966 

2023 07/02 09:14
會計上計算水電安裝之類的計入長期攤銷,稅務上并入房產(chǎn)原值交繳納房產(chǎn)稅

bamboo老師 

2023 07/02 09:18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chǎn)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yè)務問題的解釋與規(guī)定》(財稅地〔1987〕3號)第一條規(guī)定,房產(chǎn)是以房屋形態(tài)表現(xiàn)的財產(chǎn)。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chǎn)、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不屬于房產(chǎn)。第二條關于房屋附屬設備的解釋為,房產(chǎn)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wèi)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臺等。屬于房屋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從最近的探視井或三通管算起。電燈網(wǎng)、照明線從進線盒連接管算起。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chǎn)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73號)第一條規(guī)定,為了維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滿足設計要求,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chǎn)原值,計征房產(chǎn)稅。第二條規(guī)定,對于更換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在將其價值計入房產(chǎn)原值時,可扣減原來相應設備和設施的價值;對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中易損壞、需要經(jīng)常更換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計入房產(chǎn)原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