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現有一業(yè)務涉稅問題跟您咨詢如下: 我司與A客戶簽訂購銷合同,我司銷售貨物給A,現A委托我司將該合同全部貨物轉售給B(由我司直接與B簽訂購銷合同,另我司取得A的委托銷售函),因商品跌價,轉售價格低于與原銷售給A的價格,價差部分由A補齊給我司。 問題:我司代A轉售B的業(yè)務我司正常開具13%貨物買賣增值稅發(fā)票,我司收取A的價差部分是否需要開具發(fā)票,若需開票是按照貨物貿易開票嗎?



您好1、貴司銷售貨物給A公司,正常開票收款;2、A公司銷售貨物給貴司,或者可理解為貴司受托代銷商品。則A公司按照委托價格開具發(fā)票給貴司;3、貴司銷售貨物給B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價格開具發(fā)票。
所以,針對差價部分,可視為A公司對貴司的銷售折讓,由A公司開具紅字專用發(fā)票
2023 08/08 2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