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老師,問下【進項加計抵減額】是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核算,還是單獨 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設呢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時,應當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對增值稅相關業(yè)務進行會計處理;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2023 09/11 14:26

84785044 

2023 09/11 14:55
可以直接做 以下分錄?
Dr: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Cr:銀行存款
其他收益 其實不是很理解

文文老師 

2023 09/11 14:55
是,可以直接做以下分錄

文文老師 

2023 09/11 14:56
享受的時候,再計入,不享受時,不做處理

84785044 

2023 09/11 14:58
那是不是就不能準確 核算 實際入庫的增值稅了

文文老師 

2023 09/11 15:05
是會有差異,通過其他收益體現了

84785044 

2023 09/11 15:20
如果 其他收益 科目沒有其他 補助收入的情況下,核算的是 加計抵減進項稅額,只是 我覺得 這樣,不能正確核算 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像平常 用到的數據 要的是 增值稅 實際繳納金額,您能理解 我的點嗎

84785044 

2023 09/11 16:03
老師,可以回復下嗎

文文老師 

2023 09/11 18:25
依你的描述,可單獨 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設三級明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