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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建筑公司跨市縣未按時預交稅款,有什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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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的規(guī)定,納稅人跨地級行政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應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而自應當預繳之月起超過 6 個月沒有預繳稅款的,由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 以下的罰款。
2023 10/20 2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