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3年4月3日,A公司(一般納稅人,稅率13%)和B公司(一般納稅人,稅率13%)簽訂合同,約定A公司銷售給B公司一批貨,價款100000元(不含稅)。合同約定當日預付合同款40%,剩下款項待B公司收到貨后再支付。4月13日A公司開出發(fā)票,4月14日A公司發(fā)出貨物(該批貨物成為為40000),4月16日B公司收到貨物和發(fā)票,支付余款。 要求:寫出A公司和B公司在各個時間的會計分錄,并寫明相關(guān)的原始憑證和計算過程。



你好,
簽訂合同當日
A公司
借:預收賬款? 113000* 40%=45200
? ? ?應收賬款? 678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0000*13%=130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4.16收到余款
借:銀行存款? 67800
貸:應收賬款? ?67800
2023 12/10 1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