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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外購商品,部分拿來贈送,視同銷售。贈送部分是按成本價申報增值稅還是按銷售價申報增值稅?



外購商品部分拿來贈送,視同銷售。對于贈送部分,應當按照成本價而不是銷售價來申報增值稅。
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在確定銷售額時,一般情況下是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或者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或者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
對于外購商品,如果企業(yè)擁有完整的總部管理制度,并且能夠確定從報價到交付的全過程價格,財務會按照成本價計稅。這里的成本價是指物料直接價格、加工費、運費等等全部費用的加總。按成本計稅的目的是為了讓企業(yè)能夠按照實際的支出計算稅款,從而減少企業(yè)的稅收負擔。
總之,在申報增值稅時,應當按照成本價而不是銷售價來計算視同銷售的銷售額。如果企業(yè)擁有完整的總部管理制度,可以按照成本價計稅。
2024 01/15 17: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