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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d為啥是符合的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2024 03/24 16:47

廖君老師 

2024 03/24 16:54
您好,10日沒有超1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老師d為啥是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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