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于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有關問題的通知[條款失效]財稅〔2007〕12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現(xiàn)將增值稅納稅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2007,127號文作廢了??那新的條紋是什么?



您好!老師正在看題目
2024 03/25 07:26

丁小丁老師 

2024 03/25 07:32
您好!只是第四條廢止了
(財稅〔2016〕36號)里面規(guī)定了放棄免稅,36個月內不能申請

84785002 

2024 03/25 07:53
那要是開了專票,當月作廢或者跨月作廢了,還是36個月不能免稅嗎

丁小丁老師 

2024 03/25 10:07
您好!開了專票就是放棄了免稅,那就是36個月了,如果不想放棄,估計需要找稅務說明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