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這個政策2024年還執(zhí)行嗎?還是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你好,這個政策延期到27年底
2024 03/29 09:49

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這個政策2024年還執(zhí)行嗎?還是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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