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酒店是一般納稅人,客人通過攜程網(wǎng)站定了一間房200元,攜程實際支付了180元,20元十酒店給攜程網(wǎng)站的傭金,客人入住時,我是按全額房費確認收入,借:應收賬款20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88.68,應交稅費-銷項稅11.32,后期攜程給酒店開了20元的增值稅發(fā)票,我收到發(fā)票后,借:銷售費用18.87,應交稅費-進項稅1.13,貸:應收賬款20,這樣做對嗎?這20元計入成本還是費用比較合適?



上述處理是正確的,就是計入銷售費用
2018 04/10 1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