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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老師 想問您一下 我們是房地產公司 客戶辦了入住 領導每月給我一個土地成本抵減增值稅的數(shù)兒 土地成本有兩個科目 一個是拆遷補償費 一個是土地出讓金 這兩個加一起是每月抵減增值稅的金額 請問老師這兩個數(shù)兒是怎么算的呢 是按銷售面積嗎



按照國稅總局2016第18號公告,應該是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9%)
按照上述公式計算銷售額,自然扣除了增值稅
2024 05/23 1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