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考點7: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1.合同成立的時間 (1)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問題:關于付生效條件的合同,達成條件合同成立的問題。 第一章時的說法不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條件成就生效嗎,為什么這里說的是條件成就合同成立?



這里并不存在矛盾。
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也就是說,在第一章中所說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條件成就生效”是正確的。
而此處考點7中提到的“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其中“當事人另有約定”就包括了附條件的情況。
在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中,雖然合同已經成立,但它的生效取決于所附條件是否成就。當條件成就時,合同才正式生效。
例如,雙方約定合同在“某個項目獲得批準”這一條件成就時生效。那么在該條件未成就之前,合同已經成立,但處于未生效的狀態(tài)。只有當特定的項目獲得批準這個條件滿足后,合同才開始生效,雙方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
合同成立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一致意見,而合同生效則意味著合同開始對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在附條件的合同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時間點是不同的,需要滿足所附條件后才生效。這樣的規(guī)定是為了滿足當事人在某些情況下對合同效力的特殊需求或安排。
總之,附條件的合同在成立后,需待所附條件成就時才生效,這兩個階段的區(qū)分是為了更準確地界定合同的法律狀態(tài)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shù)卮俪蓷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所附條件需要滿足一定的要求,它必須是未來的、不確定的、合法的,且不得與合同的主要內容相矛盾。例如,不能約定“如果太陽從西邊升起,合同生效”這樣明顯不可能發(fā)生的條件。
另外,《民法典》已取代了之前的《合同法》,關于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以《民法典》為準?!睹穹ǖ洹返谒陌倬攀畻l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xù)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xù)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適用前款規(guī)定。
2024 07/15 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