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我們公司6月發(fā)一次獎金,12月也發(fā)放一次獎金,可不可以,6月的先預扣稅發(fā)放,年底匯總一次去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



您好,這個是可以的,月的先預扣稅發(fā)放,年底匯總一次去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
2024 08/08 16:25

84784987 

2024 08/08 16:29
這個不會違反稅法吧,我怕我們這個被認定為年中獎金,需要在合同標注下年終獎分次發(fā)放的不
稅法寫明:
五、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小鎖老師 

2024 08/08 16:30
這個是不違反的,肯定是沒有的哈

84784987 

2024 08/08 16:31
那我入賬的時候,先把發(fā)放的金額先錄入到其他應收款去,年底再次發(fā)放年終獎,再寫明
借:工資-年終獎(全部金額)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
個稅

小鎖老師 

2024 08/08 16:32
嗯對,就是這樣寫的,這個沒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