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請問一下 分公司交企業(yè)所得稅 怎么匯總到總公司納呢



你好,合并到總公司??偣灸沁叧龊喜蟊?,然后再一塊申報
2024 08/29 14:55

郭老師 

2024 08/29 14:55
然后如果需要交所得稅的話,就是總分公司需要分攤。

84784972 

2024 08/29 14:57
老師 合并報表怎么出 ?怎么像 分公司這邊的稅務局解釋

郭老師 

2024 08/29 14:58
你好,合并報表建議看一下課程的,你們有內部業(yè)務嗎?沒有內部業(yè)務的話,所有的都去加起來。如果有內部業(yè)務的話,需要合并抵消的。

郭老師 

2024 08/29 14:58
你好,為什么要向稅務局解釋你們是獨立核算還是非獨立核算?非獨立核算的你就沒有這個稅種認定。如果是獨立核算的,需要合并備案,去備案就行。

84784972 

2024 08/29 15:03
老師 你的意思是 把分公司和總公司對應的項目全部相加再相減后 所得的營業(yè)收入 再??5 %算 是吧

84784972 

2024 08/29 15:04
老師 如果是補去年的 今年還可以合并到總公司調整更正申報嗎

郭老師 

2024 08/29 15:09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跨地區(qū)經(jīng)營匯總納稅企業(yè)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 年 第 57 號)第十三、十四、十五條規(guī)定:
第十三條 總機構按以下公式計算分攤稅款:
總機構分攤稅款=匯總納稅企業(yè)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
第十四條 分支機構按以下公式計算分攤稅款:
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匯總納稅企業(yè)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
某分支機構分攤稅款=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該分支機構分攤比例
第十五條 總機構應按照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營業(yè)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yè)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統(tǒng)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該分支機構營業(yè)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yè)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職工薪酬/各分支機構職工薪酬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0.30
分支機構分攤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經(jīng)確定后,除出現(xiàn)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和第十六條第二、三款情形外,當年不作調整。

郭老師 

2024 08/29 15:09
看你們去年合并還是分開的,合并的才可以。如果分開的就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