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3年計提的工資未實際發(fā)放,23年匯算清繳的時候已經調整,23年計提的工資今年8月份已經發(fā)放了,這種情況今年12月份的時候能不能把23年工資企業(yè)所得稅全額扣除呢



明年會算清剿的時候納稅調減預繳是沒法抵扣
2024 12/12 14:12

84784969 

2024 12/12 14:15
那今年年末算企業(yè)所得稅的時候就不能把這部分工資扣了唄

郭老師 

2024 12/12 14:15
對的是的,是這個意思的。

84784969 

2024 12/12 14:26
老師假如今年收入100萬,今年實際發(fā)放24年工資50萬,又實際發(fā)放23年工資20萬,今年管理費用20,那12月末我交企業(yè)所得稅的時候是不是100-50-20-20=10,交10萬的企業(yè)所得稅呢

郭老師 

2024 12/12 14:29
不是
100-50-20
你的利潤表顯示的是這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