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公司在銀行買入了一個資產包,500萬元,資產包包含房產等固定資產,是銀行不良資產,后來法院評估800萬,流拍后,我們取得資產,過戶時契稅按800萬為計稅基數繳納,那么最初購買時,因為法院還沒有拍賣還沒有進行資產過戶,且間隔時間較長,這時,做賬借方:應收賬款,貸方:銀行存款 500萬元,借方科目是否合適?



借方用 “應收賬款” 不合適。它非銷售等產生的應收款。若作長期投資,可借 “債權投資”;若打算短期獲利,借 “交易性金融資產” 。后續(xù)過戶再轉至對應資產科目。
05/19 1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