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請問我們是經(jīng)紀公司,跟藝人談項目分成時,可以按照項目收入扣除項目成本費用,再扣除增值稅附加稅費后的凈額來按照一定比例給藝人分成嗎?



可以。與藝人約定項目分成時,可按 “項目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增值稅附加稅費后的凈額” 按比例分配,但需注意:
合同明確:在經(jīng)紀合同中寫明計算方式(如收入 - 成本 - 稅費后的凈額按比例分成)。
界定成本:提前約定可扣除的成本費用范圍(如場地、宣傳等直接相關(guān)費用)。
準確計稅:按稅法規(guī)定計算增值稅及附加稅費,保留憑證。
財務透明:向藝人公開收支明細及計算過程,避免糾紛。
06/03 1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