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本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有一人以前是本單位員工,現(xiàn)在不是,已經(jīng)在其他公司上班。之前有個工作沒有交接完,現(xiàn)在把員工叫回來重新交接,公司需要承擔來回的交通費用和住宿費,這些費用是計入管理費用-招待費嗎?交通費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嗎?



你還給他發(fā)工資嗎?發(fā)工資的話你去做福利費不可以抵扣。
06/10 13:11
95594545 

06/10 13:15
不發(fā)工資,就是專門回來處理之前工作遺留問題,這種只能算招待費嗎?不可以計入差旅費嗎?

郭老師 

06/10 13:17
要么是福利費,要么是招待費,不能是差旅費,差旅費是職工出差到外地的
95594545 

06/10 13:23
計入福利費后,這種還需要計算個稅嗎?另外福利費不是也應該是只針對本企業(yè)職工嗎?非本職工的費用也可以入福利費嗎?

郭老師 

06/10 13:25
需要交個稅
非本公司的職工是招待費,也需要交個稅20%
95594545 

06/10 13:31
按偶然所得交個稅嗎?關鍵這個是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而且應該也屬于用于企業(yè)的日常經(jīng)營活動發(fā)生的費用,為啥還要交個稅?

郭老師 

06/10 13:32
對的是的,
這個不是辦公費
95594545 

06/10 13:51
圖片所示的也要這樣處理嗎?

郭老師 

06/10 14:03
你好對的
單獨報銷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