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財稅2009年第242號文,未統(tǒng)一供餐而按月發(fā)放的午餐補貼計入工資總額,如果公司有食堂,屬于統(tǒng)一供餐,另外每人按月發(fā)放500的餐補,計入福利,不入工資總額可以嗎,減少社保基數(shù)



不造在工資表,直接給食堂的,就不需要入工資總額,可以減少社?;鶖?shù)的
08/21 10:14

89488948 

08/21 10:19
老師,不是給食堂的,就是員工每個人造500的餐補,單獨發(fā),食堂吃飯再扣伙食

家權(quán)老師 

08/21 10:21
那個不行的,稅局查到還是要計入工資總額的

89488948 

08/21 11:23
老師,我這有食堂,員工吃飯有扣費,另外餐補也不能算福利嗎

89488948 

08/21 11:25
老師,2009的242號文,到底餐費的哪一種情況可以入福利費呢

家權(quán)老師 

08/21 11:28
計入社?;鶖?shù)的餐補類型
固定補貼 :如交通補貼、通訊補貼、住房補貼、高溫津貼等(需按月固定發(fā)放)。
加班補貼 :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延時加班的工資。
不計入社保基數(shù)的餐補類型
差旅補貼 :實報實銷的差旅費用(如餐飲、住宿等)。
一次性補償 :離職補償金、工傷賠償?shù)确墙?jīng)常性支出。
政策依據(jù)
國家統(tǒng)計局《工資總額組成規(guī)定》明確,津貼補貼屬于工資總額組成部分。
人社部門通知指出,單位發(fā)放的餐費補貼計入工資統(tǒng)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