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就是比如我們在京東平臺上賣一件商品 60元 客戶用京豆和優(yōu)惠券一共抵扣了20元就是客戶實際支付40元我們是實際會收到60元我覺得應(yīng)該是開給客戶40元 開給平臺20元 但是我們銷售貨物是13% 我們開給用戶是13%個點開給平臺是6個點這是不是占便宜了但是確實另外二十是平臺給我們的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9/10 18:03

董孝彬老師 

09/10 18:06
您好,在京東賣60元的商品,客戶用京豆和優(yōu)惠券抵扣20元后實際支付40元,但你們最終會收到60元,這種情況下正確的處理方式是:給客戶開40元13%稅率的發(fā)票,平臺給你們的20元補貼,京東會開給你們6%稅率的服務(wù)費發(fā)票,這樣處理既合規(guī)又不會占便宜,因為你們對實際銷售部分按13%納稅,對平臺補貼部分按6%納稅,增值稅計算為40×0.13=5.2元和20×0.06=1.2元,總共需要繳納6.4元增值稅,這樣既符合稅法規(guī)定又體現(xiàn)了真實交易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