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老師1. 我們是中國工廠,去年向韓國本部采購了450萬元的資材,錢去年也已經全部打給韓國。 2. 與韓國簽的協議是18個月內盡量賣,18個月后賣不掉的那部分對應的錢會再還給中國工廠,而且東西也不需要再回給韓國,中國工廠自行處理即可(大概280萬) 3. 現在韓國那邊想把280萬打給我們,說讓我給他做個280萬的形式發(fā)票,這樣他就能打錢了。我不知道這個發(fā)票該不該做,對我們有什么影響,想請教您的意見。沒有東西返給韓國 我就單純做個發(fā)票 人家就打錢 算不算做假賬啊



你好,形式發(fā)票不影響。他不是走稅控系統的。
2021 12/29 1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