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6年6月25日,華聯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與C公司簽訂經營租賃協(xié)議,將其原為自用的一棟寫字樓出租給C公司使用,租期為2年,租賃期開始日為2016年7月1日。寫字樓的實際建造成本為46 000萬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計已提折舊5750萬元,華聯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2016年7月1日,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40 000萬元;2016年12月31日,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41 000萬元;2017年12月31日,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39 000萬元。2018年6月30日,租賃期屆滿,華聯公司收回寫字樓,并以40 000萬元的價格出售,價款已收存銀行,暫不考慮相關稅費,寫會計分錄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42000 累計折舊5750 貸固定資產46000 其他綜合收益175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0
借銀行存款272.5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2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22.5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3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000
借銀行存款4905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4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5050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44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42000 -公允價值變動2000
借其他綜合收益175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200 貸其他業(yè)務成本3950
2022 03/18 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