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兼營房屋出租、建筑施工等業(yè)務,針對房屋出租的情況:自有房屋向個人出租住房、自有房屋向其他單位出租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房屋;同時低價租入房屋高價轉租。 1.自有房屋向個人出租住房,選擇簡易計稅,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增值稅;自有房屋向其他單位出租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房屋選擇一般計稅方法9%計算應納增值稅,兩種出租方式分開核算,上述方法是否可行。 2.轉租的房屋個人出租住房,是否適用“選擇簡易計稅,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增值稅” 謝謝老師!



您好,第一個是不行的,因為你作為主體,你的稅率是一樣的,不是兩種
2023 08/24 14:34

天天開心 

2023 08/24 15:00
老師您好,如果公司的是商鋪和住房,商鋪全部商用對外出租,住房全部個人住房對外出租,分開核算,這種情況可以分開適用不同的計稅方法嗎?

小鎖老師 

2023 08/24 15:03
出租房屋,不管是商鋪還是住房,稅率都是一樣的

天天開心 

2023 08/24 15:22
只有單一出租住房,租戶用于個人住房,才可以去適用選擇選擇簡易計稅,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增值稅

小鎖老師 

2023 08/24 15:23
嗯對,是這個意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