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根據(jù)上述資料,從納稅的角度分析銷售部門提出的銷售 策略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請給出你的建議。



你好,請稍等一下,稍后給你具體解析
2024 04/24 14:35

沈潔老師 

2024 04/24 14:48
A、B兩種產品為高檔化妝品,單獨銷售時需繳納消費稅,C、D兩種產品為普通化妝口,單獨銷售無需繳納消費稅,但將四種產品組成禮品套裝進行銷的話,根據(jù)售價從高計征消費稅,每一套消費稅金額=400*15%=60元,而A、B單獨銷售需繳納消費稅=(150+160)*15%=49.5元,所以銷售部門提出的銷售策略不合理,應該先銷售然后再包裝,這樣每套可節(jié)稅10.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