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集團公司有兩家關(guān)聯(lián)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時候本來是上的肇慶的社保,但員工不同意,讓給繳納上海的社保,后來公司給員工又繳納的上海社保,但現(xiàn)在我們已經(jīng)申請原在肇慶繳納的社保申請退回了,我們在收到退回的社保費的時候應該怎么賬務處理呢?退回的實際是21年其中幾個月份的社保



收到退回的肇慶社保費,可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同時,沖銷之前計提的社保費用: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管理費用等(根據(jù)之前計提社保時計入的具體科目而定)
之前繳納肇慶社保時的賬務處理可能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2024 07/08 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