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個可扣除額3321.41跟我算的不一樣。具體計算過程可以寫一下嗎?不是5項扣除嗎



同學,稍等,我需要時間計算
2024 09/18 08:37

嬋老師 

2024 09/18 08:49
可扣除金額=取得土地使用權(quán)支付的金額(900+39)*0.9=845.1+準予扣除的開發(fā)成本(400+200+1000+250+50)*0.9=1710+準予扣除的開發(fā)費用(845.1+1710)*0.09=229.96+準予扣除的其他項目(845.1+1710)*0.2=511.02+準予扣除的稅費(6300-900*0.9)/1.09*0.09*0.1=45.33=334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