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中級經濟師 · 知識產權精選知識點】著作權國際保護的基本原則
(一)獨立保護原則
對外國公民創(chuàng)作的作品所提供的保護,在很大程度上仍是由各國本國著作權法律所規(guī)定的。
《伯爾尼公約》第五條規(guī)定,“除本公約條款外,保護的程度以及為保護作者權利而向其提供的補救方法完全由被要求給以保護的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
對于權利限制和例外,《伯爾尼公約》允許成員方自行決定是否賦予制作錄音制品的法定許可,但根據法定許可制作的錄音制品在出口到另一成員方時,視此種錄音制品為侵權錄音制品的成員方可予扣押。
(二)自動保護原則
著作權法上規(guī)定的權利的享有和行使無須履行任何手續(xù),也無論作品起源國是否存在保護。
無須履行任何手續(xù)——既包括無須注冊、登記、交存作品復制件,也包括無須在作品原件或復制件上加注著作權標識。
并不排斥一國在本國法律中要求以某種形式固定作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條件,也不排斥一國在本國法律中將形式要件的取得作為在訴訟中獲得律師費、法定賠償的前提條件。
(三)國民待遇原則
一國應將其現在給予和今后可能給予本國國民的著作權保護給予其他國民。
根據《伯爾尼公約》,以下作者可以享受國民待遇:
①作者為成員方的國民或者在成員方國內有慣常住所,無論其作品是否已經出版;
②作者為非成員方的國民,其作品首次在一個成員方出版,或在一個非成員方和一個成員方同時出版。
注意:一個作品在首次出版后30天內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內出版,則該作品應視為同時在幾個國家內出版。
《伯爾尼公約》對國民待遇適用的是“作者國籍”和“作品國籍”雙重國籍標準。
《伯爾尼公約》規(guī)定的國民待遇并不適用于公約規(guī)定的所有權利(追續(xù)權只有在作者本國法律承認這種保護的情況下,才可以在其他成員方內要求保護)
(四)最低保護標準原則
一國給予其他成員方國民的著作權保護應當滿足國際公約規(guī)定的最低保護標準,這些標準主要包括權利保護客體、權利取得方式、權利內容、權利保護期、權利限制等。
各國仍可以賦予其他成員方國民更寬泛的著作權保護。
是對國民待遇原則的重要補充。
在一國著作權保護水平較低的情況下,即使賦予國民待遇原則,也無法對另一成員方國民的著作權提供有效保護。
最低保護標準原則彌補這一缺陷,使各成員方在著作權保護水平方面實現一定程度的統(tǒng)一。
為幫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備考2021年中級經濟師,網校根據經濟師教材,按照章節(jié)上線了63天打卡計劃,每天一個精選知識點+3道精選練習題~打卡規(guī)則屬于自由模式,大家可以隨時開始,隨時學習!
用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會計愛打卡”小程序。
小伙伴們是不是覺得意猶未盡吶?購買中級經濟師的相關課程就可查看更多更全面的知識點、習題與課程等內容哦!網校優(yōu)秀講師幫你抓重點、提煉考點!快去入手吧!立即購買>>
更多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