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
2018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已經結束了,考生朋友們究竟考得怎么樣呢?是否正在熱切地盼望看到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試題及參考答案呢?正保會計網校根據(jù)論壇學員反饋整理了2018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試題及參考答案(考生回憶版),供考生參考!歡迎廣大考生朋友們登錄網校論壇一起回憶試題對答案!
以下是2018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綜合題及答案解析:
1.2017年2月3日,甲繼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錢,在尚未辦理繼承房屋產權登記的情況下,即與乙簽訂買賣合同,將該房屋賣給乙,并交給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將繼承的房屋登記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將該房屋賣給丙并辦理了所有權移轉登記。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脅迫將房屋低價賣給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2017年8月22日,丁又將該房屋加價轉手賣給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戊不知丁脅迫丙)。戊請求乙騰退房屋遭拒,由此引發(fā)糾紛。
(1)2017年2月3日,甲對房屋的權利狀態(tài)屬于(?。?/p>
A.已經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權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C.已經繼受取得房屋所有權
D.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權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所有權的取得。繼承屬于繼受取得。所以選項A錯誤,選項C正確。甲因繼承而取得房屋,無需辦理登記即可取得所有權,但未經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選項B正確,選項DE錯誤。
(2)2017年4月8日,乙對房屋的占有事實及權利狀態(tài)屬于(?。?。
A.善意占有
B.他主占有
C.有權占有
D.直接占有
E.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
【正確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占有的分類。乙是基于與甲的買賣合同而占有,是有權占有,不是無權占有中的善意占有。所以選項A錯誤,選項C正確。乙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是自主占有,不是他主占有。所以選項B錯誤。房屋已經交付,乙直接占有該房屋,是直接占有。所以選項D正確。因為未辦理登記,乙沒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權。所以選項E正確。
(3)2017年6月9日及以后,房屋所有權的變動情況有( )。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權絕對消滅
B.2017年6月15日,丙繼受取得房屋所有權
C.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繼承房屋的所有權
D.2017年7月20日,丁繼受取得房屋所有權
E.2017年8月22日,戊有權請求乙返還房屋的占有
【正確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和消滅。所有權轉讓,屬于物權的相對消滅,不是絕對消滅;所以選項A錯誤。6月15日,甲將房屋過戶登記給丙,丙基于合同行為屬于所有權,這是繼受取得,所以選項B正確。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fā)生效力;因此甲在2月3日就取得所有權,而不是6月9日才取得所有權;所以選項C錯誤。7月20日,丁通過過戶登記而取得所有權,所以選項D正確。戊享有所有權,可以要求乙返還房屋,所以選項E正確。
(4)丙受丁脅迫將房屋低價出售給丁,丙可以行使撤銷權。根據(jù)我國民事法律的規(guī)定,丙行使撤銷權應遵循的規(guī)則有(?。?。
A.自丁的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
B.自丁的脅迫行為開始之日起3個月內行使撤銷權
C.自丁的脅迫行為開始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
D.自丁的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3個月內行使撤銷權
E.自2017年7月20日起5年內行使撤銷權
【正確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可撤銷的法律行為撤銷權的行使時間。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消滅。所以選項A正確。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所以選項E正確。
本試卷內容由正保會計網校論壇考生提供,網校教學專家整理。
轉載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Copyright © 2000 - m.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