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每日一練:債務人財產
2014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已經進入備考預習階段,中華會計網校編輯將每日整理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練習題,希望通過考前的日積月累,幫助大家鞏固知識點!以下是《經濟法》科目每日一練。
單項選擇題
根據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13個月前,債務人所為的下列行為中,無效或者可以撤銷的是( )。
A、債務人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B、債務人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C、債務人承認不真實的債務
D、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根據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1)無償轉讓財產的;(2)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3)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4)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5)放棄債權的。因此選項AB要求是在“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題目中是“受理破產申請13個月前”,則此時選項AB不能撤銷,該選項錯誤。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企業(yè)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是,個別清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除外;因此選項D也要求是在“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題目中是“受理破產申請13個月前”,則此時選項D不能撤銷,該選項錯誤。選項C是“無效行為”,該行為自始無效,所以在“受理破產申請13個月前”也是無效的,選項C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