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財采〔2022〕17號
頒布時間:2022-10-17 發(fā)文單位:山東省財政廳
省直各部門、單位,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活動,提升政府采購及政府購買服務績效,根據《關于印發(fā)山東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現就2023年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編制及執(zhí)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編制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一)編制范圍
各部門、單位(以下簡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服務和工程,應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即由采購人通過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tǒng)填報《預算項目年度預算表》和《政府采購預算表》。
各級國家機關,以及黨的機關、政協(xié)機關、民主黨派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yè)單位和使用行政編制的群團組織機關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服務的,應當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即由采購人通過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tǒng)填報《預算項目年度預算表》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依法納入政府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應在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時,同步編制政府采購項目預算,即填報《部門預算項目年度預算表》,在《政府采購預算表》中選擇對應細目,并填列《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二)編制注意事項
1.采購人應切實履行政府采購主體責任,隨2023年部門預算同步編制、同步公開政府采購預算,據實籌劃、合理評估、認真填報,確保政府采購預算編全、編實、編準、編細。
2.2022年已進入實質性采購活動(以采購公告發(fā)布為準),未支付或已支付部分資金、剩余資金需2023年支付的政府采購項目,分兩種情況處理:對預算指標已結轉至2023年的,不再編報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直接關聯結轉指標支付即可;對預算指標未結轉至2023年的,應與省財政廳部門預算管理處室商定資金來源,重新編報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
3.2022年未進入實質性采購活動(以采購公告發(fā)布為準)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預算資金將統(tǒng)一收回,確須執(zhí)行的,應當重新編報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
4.對分年度安排資金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按照2023年當年安排資金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以項目概算金額,通過預采購模式組織采購活動。
5.擬續(xù)簽政府采購合同的延續(xù)性服務項目,應當按照2023年度支付金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6.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屬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備案政府采購計劃、執(zhí)行政府采購政策,具體招投標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7.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外且采購金額低于限額標準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項目預算10萬元以下的,由購買主體按照本單位內部控制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不需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三)年中調整
1.年中追加政府采購預算,在一體化系統(tǒng)指標模塊同步增加政府采購預算和指標。年中追減政府采購指標(未占用額度),在一體化系統(tǒng)指標模塊追減指標后,在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模塊追減相應政府采購預算;追減已占用額度政府采購指標(已進入實質性采購活動金額,即發(fā)公告金額),須由采購人在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模塊按程序取消公告恢復額度后,再執(zhí)行上述操作。
2.年中追加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直接從一體化系統(tǒng)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模塊中增加購買服務項目計劃,以計劃為源頭發(fā)起政府購買服務活動,進行項目公告。
二、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一)公開采購意向。采購項目確定后,采購人即可發(fā)布采購意向,確保采購意向公開時間不得晚于采購公告發(fā)布前30日。采購意向發(fā)布后,采購項目有所調整的,以預算單位最終發(fā)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未按要求公開采購意向的采購項目,不得開展政府采購活動。緊急采購項目、續(xù)簽服務項目、簡易采購項目可不公開政府采購意向。
(二)加強需求管理。采購活動開展前,采購人應當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通過咨詢、論證、問卷調查等方式開展需求調查,并履行一般性審查和重點審查程序,確保采購需求依法合規(guī)、完整準確。采購需求相關內容應在采購公告中充分體現。采購人應當根據需求特點確定采購實施計劃,包括立項分包、采購方式、評審方法、定價方式、合同類型等。
(三)合理劃分標包。為確保采購需求得到充分滿足,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當合理劃分標包,按照“一個標包對應一個供應商”的原則(含進口產品簽訂三方合同形式),形成合同標的與供應商的明確對應關系。預算單位在備案政府采購計劃(含預采購計劃)時,原則上“一標包一計劃”,獨立備案。
(四)確定采購方式。同一預算項目下同一“二級品目”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累計采購金額達到400萬元(含)的,應當選擇“公開招標”方式,符合其他法定采購方式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申請變更為其他采購方式。對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400萬元)的貨物、服務項目,預算單位可根據采購需求和各采購方式適用情形,自行選擇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框架協(xié)議采購和詢價采購方式,其中詢價采購方式只適用于貨物。對未達到必須招標數額標準的,以及招標數額標準以上但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工程項目,預算單位應當根據項目需求特點和實際需要,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和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采購金額低于限額標準的服務項目,可通過競爭性評審或者定向委托方式確定服務承接主體。
(五)依法依規(guī)采購。采購人根據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開展采購活動,及時公開采購信息,依法簽訂采購合同,認真組織履約驗收,確保采購結果實現預算績效和政策目標。嚴禁無預算采購、超預算采購,不得擅自改變已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金額及用途。對因采購資金落實不到位產生的合同糾紛等問題,由采購人按照“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承擔主體責任。
(六)嚴格進口產品采購管理。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嚴格按照進口產品采購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應當全部采購國產產品的,不得申請采購進口產品;對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應當充分論證說明采購進口產品的必要性和資產配置情況;對同意采購進口產品的,不得排斥國內同類產品參與競爭。
三、全面落實政府采購政策
采購人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主動落實支持本國產品、科技創(chuàng)新、綠色采購和鄉(xiāng)村振興,促進中小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fā)展等政府采購政策,執(zhí)行情況納入單位部門績效考核范圍。主管預算單位應發(fā)揮部門主管和業(yè)務指導作用,組織評估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統(tǒng)籌做好本部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預留采購份額和執(zhí)行情況的公開工作。預算執(zhí)行時,采購人應當在編制采購需求、采購文件,確定采購方式、評審規(guī)則等環(huán)節(jié)充分貫徹落實采購政策,不斷提高相關產品占同類產品采購金額的比例。預留的采購份額應當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示,執(zhí)行情況向社會公開。
四、規(guī)范涉密采購項目執(zhí)行
采購人應按照涉密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控涉密政府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范圍。對市場貨源充足的通用類貨物,例如家具、辦公自動化設備等不屬于涉密范圍的,應當與涉密部分拆分,單獨編報政府采購預算。涉密部分,僅編報部門預算(不在一體化系統(tǒng)中編報政府采購預算),以《涉密政府采購計劃備案表》形式書面?zhèn)浒覆少徲媱潯?/p>
五、支持購買服務創(chuàng)新試點
(一)支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fā)展。采購人采用能源費用托管服務方式,對水、電、暖、氣等費用支出集中打包形成托管服務項目的,應按照年度托管費暫估價編制預算,通過預采購模式組織項目采購,按托管期項目總金額填報預采購計劃,政府采購品目使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務(C19070000)”,可簽訂合同履行期限5—10年的托管項目合同。
(二)支持大型儀器設備租賃配置試點。納入省級大型儀器設備租賃配置試點范圍的采購人根據履職運轉和事業(yè)發(fā)展需要,采取租賃方式配備大型儀器設備的,應按照租賃需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品目使用“租賃服務(C23110000)”下相應品目。
六、其他特殊事項
(一)延續(xù)性服務項目。一是服務內容、數量及標準等采購需求相對固定,當期服務對前期的基礎性工作依賴程度較高、延續(xù)性強,合同價格在合同存續(xù)期間上下浮動不超過10%的服務類項目,經省財政廳核準,可與原供應商續(xù)簽服務合同,續(xù)簽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5年。二是在年度預算能夠保障的前提下,采購人可對延續(xù)性服務項目一次采購并簽訂不超過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購合同,通過“預采購”功能發(fā)起,在一體化系統(tǒng)中錄入總括合同,待政府采購預算指標與總括合同關聯形成正式合同后,以正式合同發(fā)起支付申請。服務期限結束后,采購人仍有采購需求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重新組織采購。
(二)補充合同。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xié)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三)聯合采購。涉及多個采購人聯合開展政府采購活動的,統(tǒng)一由一個采購人牽頭采購,牽頭采購人發(fā)起預采購,填報政府采購計劃時,填寫總的采購金額,在“是否聯合采購”中勾選“是”,并對相關采購人進行關聯。由牽頭采購人完成政府采購流程,采購文件、中標(成交)公告體現聯合采購單位。牽頭采購人關聯本單位預算,完成本單位的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同時,參與單位獲取聯合采購計劃,明確本單位預算金額,按照采購結果完成本單位的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
(四)適用預采購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預采購模式。
1.預算已批復或確定,尚未正式下達政府采購預算指標,未來將一次下達完整指標的;
2.采購預算需分年度或分次下達,但采購項目組織活動需一次完成的(含一簽多年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3.采購預算分別下達至不同使用單位,但需要牽頭單位統(tǒng)一組織采購的(統(tǒng)采分簽、聯合采購);
4.履約結束前無法確定合同總額,以單價、折扣率、費率為依據計算合同金額的;
5.采用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的第一階段采購工作;
6.對未來有可能使用債券指標的項目,及依據審計結果作為支付金額的工程建設項目。
(五)緊急采購。緊急采購是指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活動。遵循著先采購、后備案的原則,一體化系統(tǒng)具體流程如下:(1)指標下達后,預算單位在一體化系統(tǒng)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模塊錄入采購計劃,類型、方式選擇“緊急采購”,采購代理機構選“無”;(2)在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模塊—采購項目中,進行項目啟動、項目分包;(3)在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模塊—采購合同中,通過“無通知書信息維護”起草政府采購合同;(4)簽訂、備案政府采購合同,信息傳至預算支付模塊。
其他未盡事宜可查閱中國山東政府采購網“常見問題解答”或“山東省政府采購百問”。
山東省財政廳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