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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一般納稅人提供陸路客運時,由本單位直接向旅客收取的車票款,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客運費結算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對許多財務人員來說,收取陸路客運費和服務費及結算客運費的會計處理,是工作中的一個難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收取及結算客運費三類情況的財稅處理!
一、為本單位收取的旅客車票款的稅務及會計處理
為本單位收取的客運費(旅客車票款),因旅客運輸和客運服務是同一單位完成的,不用支付客運服務費用,因此,向旅客收取的車票款時:
如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則按收取的車票款÷(1+11%)×11%=銷項稅額,會計處理:借記:庫存現(xiàn)金,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客運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如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則按收取的旅客車票款項÷(1+3%)×3%=應納稅額,會計處理為:借:庫存現(xiàn)金,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客運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例1:甲客運公司向旅客收取車票款項111000元,客源組織、售票、檢票及旅客運輸均由公司內(nèi)部完成。
如甲客運公司的客運費采用一般計稅辦法,
借:庫存現(xiàn)金111000元,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00000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100元;
如采用簡易計稅辦法,
借:庫存現(xiàn)金111000元,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07766.99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3233.01元。
二、為外單位收取的旅客車票款項時的稅務及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人為外單位代辦客源組織、售票、檢票、發(fā)車、運費結算等服務,根據(jù)《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納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事項的規(guī)定》第一條規(guī)定,自本地區(qū)試點實施之日起,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客運場站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承運方運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其從承運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增值稅不得抵扣。
因此,一般納稅人為外單位提供代辦客源組織、售票、檢票、發(fā)車等服務,按收取旅客車票金額扣除支付外單位運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具體計算如下:
客運服務費的含稅銷售額=售票收入×10%(一般按售票收入的6%-10%計算);
銷項稅額=售票收入×10%÷(1+6%)×6%;
承運方客運收入(含稅價)=售票收入×90%;
賬務處理:借記:庫存現(xiàn)金,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客運服務收入)、主營業(yè)務收入(承運單位的含稅客運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為外單位代辦客源組織、售票、檢票、發(fā)車等服務的適用稅率為6%,而承運方如采用一般計算稅辦法,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稅率為11%,增值稅抵扣就抵扣多了;如采用簡易計稅辦法則又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銷項稅額無法抵扣,不適用增值稅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理論。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同時也為了減輕納稅人負擔,兼顧歷史習慣,現(xiàn)行稅收政策規(guī)定客運站開具的代售車票直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客運服務費,另一部分為承運方運費收入。與此同時,為了直觀監(jiān)控運費結算情況,在賬務處理上就要求將承運方的運費記入客運站的銷售賬戶,待承運方開具發(fā)票就沖紅銷售。
例2:乙客運站為丙客運公司提供代辦客源組織、售票、檢票、發(fā)車、運費結算等業(yè)務,向旅客收取車票款項1060000元,并通過銀行將954000元(按車票款的90%計算)的客運費匯給丙客運公司,并收到丙客運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結算旅客運費,剩下的106000元作為客運場站服務費入賬。
賬務處理:
1、乙客運站向旅客收取車票款項時,
借:庫存現(xiàn)金1060000元,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00000元(106000÷(1+6%))
主營業(yè)務收入(丙客運公司)954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000元(100000元×6%)
2、收到丙客運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時沖減銷售收入,
借:主營業(yè)務收入(丙客運公司)954000元
貸:銀行存款954000元。
三、結算外單位收取的客運費的稅務及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人結算外單位收取的客運費時,
如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則按外單位匯來的客運款÷(1+11%)×11%=銷項稅額,會計處理: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款項-某客運站),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客運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如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則按匯來的客運費÷(1+3%)×3%=應納稅額,會計處理為:借:銀行存款(應收款項-某客運站),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客運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例3:丁客運公司收到乙客運站匯來客運費共計222000元,并通過銀行結算。
如丁客運公司按一般計稅辦法計稅,則丁客運公司向乙客運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222000元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200000元(222000÷(1+1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2000元(200000元×11%)。
如丁客運公司按簡易計稅辦法,則丁客運公司向乙客運站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222000元,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215533.98元(222000÷(1+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466.02元(215533.98元×3%)。
以上就是收取及結算客運費三類情況的財稅處理!你都了解了嗎?增值稅改革后,你是不是還在發(fā)愁旅客運輸服務計算增值稅如何賬務處理?旅客運輸服務如何申報?加計抵減如何計算?跟著正保會計網(wǎng)校一次搞定新增值稅!旅客運輸、加計抵減計算及賬務處理實操,點擊進入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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