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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個人取得非上市企業(yè)股權激勵所得,怎么計稅?
答案:個人取得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經(jīng)向稅務機關備案,可以實行遞延納稅,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后的差額,適用“財產(chǎn)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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