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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財務報表項目之間是否可以互相抵銷?
答案:財務報表項目應當以總額列報,資產和負債、收入和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項目和損失項目的金額不能相互抵銷,即不得以凈額列報,但企業(yè)會計準則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比如,企業(yè)欠客戶的應付款不得與其他客戶欠本企業(yè)的應收款相抵銷,否則就掩蓋了交易的實質。再如,收入和費用反映了企業(yè)投入和產出之間的關系,是企業(yè)經營成果的兩個方面,為了更好地反映經濟交易的實質、考核企業(yè)經營管理水平以及預測企業(yè)未來現金流量,收入和費用不得相互抵銷。
以下三種情況不屬于抵銷:
(1)一組類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損失以凈額列示的,不屬于抵銷。例如,匯兌損益應當以凈額列報,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形成的利得和損失應當以凈額列報。但是,如果相關的利得和損失具有重要性,則應當單獨列報。
(2)資產或負債項目按扣除備抵項目后的凈額列示,不屬于抵銷。例如,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實質上意味著資產的價值確實發(fā)生了減損,資產項目應當按扣除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列示,這樣才反映了資產當時的真實價值。
(3)非日常活動產生的利得和損失,以同一交易形成的收益扣減相關費用后的凈額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實質的,不屬于抵銷。例如,非流動資產處置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按處置收入扣除該資產的賬面金額和相關銷售費用后的凈額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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