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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新購房產,是否需交房產稅?
答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89號)第二條規(guī)定:
“(一)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二)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xù),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fā)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因此,新購房產需區(qū)別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購置新建商品房尚未取得房產證,自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購置存量房尚未取得房產證的,不繳納房產稅,自簽發(fā)房產證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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