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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否需要加蓋代開單位的發(fā)票專用章?
答案: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53號)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專用發(fā)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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