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的差別:
來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匯進口,也不需用加工費償還,制成品由外商銷售,經營企業(yè)收取加工費的加工貿易。
進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經營企業(yè)付匯進口,制成品由經濟企業(yè)外銷出口的加工貿易。
來料加工與進料加工有以下區(qū)別:
1.從加工業(yè)務本身上分析
1)來料加工是對方來料,我方按其規(guī)定的花色品種、數量進行加工,我方向對方收取約定的加工費用;進料加工是我自營的業(yè)務,自行進料,自定品種花色,自行加工,自負盈虧。
2)來料加工原料進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筆買賣,或是兩筆相關的買賣,原料的供應往往是成品承受人;進料加工,進是一筆買賣,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筆買賣,在進出口的合同上沒有聯系。
3)來料加工的雙方,一般是委托加工關系,部分來料加工,雖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買賣關系,但一般我方為了保證產品的及時出口,都訂有對方承購這些產品的協議;進料加工再出口,從貿易對象來講,沒有必然的聯系,進歸進,出歸出,我和對方都是商品買賣關系,不是加工關系。
2.在稅務處理上來看上來看
1)增值稅:
來料加工增值稅(免稅不退稅):①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免征增值稅;②加工企業(yè)取得的加工費收入免征增值稅;③出口貨物所耗用的國內貨物所支付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轉入生產成本,其國內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稅款也不予退稅。
進料加工增值稅(免稅且退稅):①加料加工出口貨物也是免稅的;②進料加工業(yè)務進口料件一般是免征增值稅的,出口時免稅進口料件這部分對應的進項稅額是不存在退還的,所以我們在計算免抵退稅時,要計算一個免抵退稅額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抵減額。(實際上進料加工出口業(yè)務與一般生產企業(yè)加工出口的處理是一致的,也適用出口“免抵退稅”政策)
2)關稅:
來料加工關稅:進口時免征關稅,出口時對成品也不征收出口關稅。
進料加工關稅:按加工后復出口的數量免征進口關稅,出口時這部分材料免征出口關稅。
補充:
來料加工:進口時免稅,出口時也免稅,只要單獨核算,就不存在退稅計算的問題。但是如果耗用的境內原材料的部分與內銷或一般出口貿易、進料加工貿易無法劃分的,原則上應該按照銷售比例,計算不得抵扣稅額,調整當期的進項稅額。
進料加工:進口時免稅,出口時與其他出口產品一起計算退稅時,就要計算“免抵退稅抵減額”,因為外銷收入中包含免稅進口料件,如果按照外銷收入計算的免抵退稅就高于實際的免抵退稅額,所以要計算一個抵減額用于調整免抵退稅額;同時要計算“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因為“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調整的是征稅率高于退率稅不得免抵退稅的部分,但外銷收入中含了進料加工使用的免稅材料的價值,進料加工進口材料本來就是免稅的,不存在免抵退的問題,如不調減就多計了不得免抵退稅額。
對于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可以這樣理解:來料加工視同銷售免稅貨物,所以耗用的境內購進的材料負擔的增值稅進項稅是不能抵扣的。進料加工視同銷售自產貨物,出口適用零稅率,可以抵扣購進材料負擔的增值稅進項稅。其他的處理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的處理都是一致的。
舉例:
1.來料加工
某自營出口生產企業(y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征稅稅率為17%,退稅率為l3%。2010年3月外購貨物準予抵扣進項稅款60萬元,貨已入庫。上期期末留抵稅額3萬元。當月內銷貨物銷售額l00萬元,銷項稅額17萬元。本月出口貨物銷售折合人民幣200萬元,其中來料加工貿易復出口貨物90萬元。試計算該企業(yè)本期免、抵、退稅額。
來料加工貿易復出口貨物所耗進項稅額轉出=60×90÷(200+100)=18(萬元)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18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8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200-90)×(17%-l3%)=4.4(萬元)
借:借:主營業(yè)務成本4.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4
應納增值稅額=100×17%-(60-18-4.4)-3=-23.6(萬元)
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110×13%=14.3(萬元)
本例中,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3.6萬元大于當期免抵退稅額14.3萬元,故當期應退稅額等于當期免抵退稅額14.3萬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一當期應退稅額=14.3-l4.3=0
借:其他應收款14.3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14.3
?。▉砹霞庸こ隹诿舛惒煌硕愒谶@個例子中可能會讓人有所誤解,由于本例中的出口業(yè)務不僅僅是來料加工出口,還有一般出口業(yè)務,所以是存在退稅的。來料加工出口免稅不退稅的體現為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耗用的料件的進項稅60×90÷(200+100)=18(萬元)是不予以退稅的,而轉入成本之中)
2.進料加工
某有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yè)(一般納稅人),2010年8月從國內購進生產用的鋼材,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368000元,已支付運費5800元并取得符合規(guī)定的運輸發(fā)票,進料加工貿易進口免稅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為13200元人民幣,材料均已驗收入庫;本月內銷貨物的銷售額為150000元,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為42000美元。
?。}中的價格均為不含稅價格,增值稅稅率為17%,出口退稅率13%,匯率為1:8.3)
計算過程:
免抵退稅不得免抵額=8.3×42000×(17%-13%)-13200×(17%-13%)=13416(元)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13416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3416
應納稅額=150000×17%-(368000×17X00×7%-13416)=-24050(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8.3×42000×13%-13200×13%=43602(元)
當期應退稅額=24050(元)
當期免抵稅額=43602-24050=19552(元)
借:其他應收款240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1955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43602
Copyright © 2000 - m.sinad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