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07年予以外商成立合資企業(yè),我公司以部分資金和土地使用權作價投資入股,該土地的土地使用證中的使用權人仍為我公司,請問該土地應納的土地使用稅由誰來繳納?是否應由合資公司繳納?
【答】以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僅為合作雙方的協(xié)議,并沒改變土地的產(chǎn)權性質,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應由投資方繳納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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