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提取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可以繼續(xù)計提嗎
問:我公司盈余公積提取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了,可以繼續(xù)計提嗎?
答:《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條規(guī)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綜上,盈余公積提取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了,可以繼續(xù)計提。
問:我公司盈余公積提取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了,可以繼續(xù)計提嗎?
答:《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條規(guī)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綜上,盈余公積提取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了,可以繼續(xù)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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